天心區“新生兒出生一件事一次辦” 服務流程
適用范圍
符合下列條件的新生兒,由母親提出申請:
1、在天心區助產機構出生六個月之內的婚生新生兒;
2、符合省內落戶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政策,并要求在我省落戶、參保;
?3、新生兒未取名、母親身份不明、父母雙方民族成份不同、
父母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臺居民、身份證件無效等情況暫不納入。
需要提交
1、父母雙方身份證(原件);
2、父母落戶方的居民戶囗簿(原件),要求有戶號,集體戶口暫不參與;
3、結婚證(原件);
4、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表。
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注意事項
1、提前取好新生兒姓名。新生兒可以隨父姓,也可以隨母姓。新生兒名字用字須依據《通用規范漢字表》中的字。《出生醫學證明》一旦確認打印,新生兒姓名不能更改。
2、新生兒父母或委托代理人必須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,不得借用、偽造身份證件,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糾紛或帶來的后果,由新生兒父母或代理人自己承擔。
3、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應在嬰兒出生1個月內辦理完畢。因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,超過6個月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將需提供《親子關系聲明》或《親子鑒定證明》才能辦理。
4、《出生醫學證明》分正頁、副頁和存根,正頁由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妥善保管,副頁交戶籍登記機關作為出生人口登記的憑證,存根由簽發機構存檔。
5、進入線上“出生一件事一次辦”流程的,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打印出證后,副頁加蓋“已通過湖南省‘一件事一次辦’申請落戶”印章,未裁切的正頁與副頁郵寄到申領人指定的地址。
6、在辦理戶口登記之前,正頁與副頁不得私自拆切,否則將成為無效證件。
新生兒上戶注意事項
1、新生兒出生后,未在1個月內申報登記,但申報登記時未滿3周歲的,仍按“出生登記”規定辦理;
2、申報登記時年滿3周歲的,按“戶口補登”規定辦理。由本人或者監護人按照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外,還需進行見面調查,形成調查材料。年滿6周歲的未成年人申報戶口補登的,還必須進行人像、指紋、DNA數據比對后方可辦理。
新生兒醫保參保繳費注意事項
1、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、并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,按統籌區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后,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。
2、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參保的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費。新生兒出生后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,可以按當年度居民醫保籌資標準(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)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,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。
3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暫只支持申請在戶籍地參保,需要在新生兒父母居住地參保的可憑有效居住證明在“湘醫保”APP或微信小程序上申請,或到居住地所在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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