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沙市天心區總工會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
一、部門概況
(一)職能職責
組織全區各級工會貫徹黨的路線、方針和政策,根據工會組織的特點和廣大職工的意愿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和《工會章程》,建立健全工會組織,依法開展好職工服務維權幫扶工作;實施冬送溫暖、夏送清涼活動;致力推動和諧勞動關系建設,堅持工資集體協商制度;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勞動競賽活動;在各基層工會積極開展創建“模范職工之家”活動;貫徹黨和政府及上級總工會有關財務工作的方針政策,依法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會經費;協助區委、區政府做好勞動模范的評選、表彰、培養和管理工作;搞好工會情況調查研究,不斷總結工運經驗,創新工會理論,發展工運事業。完成區委、區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務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,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。
(二)部門預算單位構成
2018年區總工會預算編報范圍為本機關,無二級機構。
二、部門預算收支情況
(一)收入預算
2018年部門收入預算數250.28萬元,其中,財政撥款(補助)收入250.28萬元。
收入預算較上年增加24.07萬元,主要是因為公用經費標準調增和交通補助、黨建經費的增加。
(二)支出預算
2018年部門支出預算數250.28萬元,其中:
1.基本支出:98.1萬元,占總支出的比重為39.2%,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運轉,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,包括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獎金、社會保障繳費、其他工資福利支出、離休費、退休費、撫恤金、獎勵金、住房公積金、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;以及辦公費、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維修(護)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勞務費、工會經費、福利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、其他交通費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。
2.項目支出:152.19萬元,占總支出的比重為60.8%,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,其中,工會經費102萬元,勞模專項資金23萬元,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工資補助9.44萬元,困難職工幫扶資金17萬元,黨建經費0.74萬元。
支出預算較上年增加24.07萬元,主要是因為單位公用經費和交通補貼增加,項目在去年基礎上增加了黨建經費。
三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
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數250.28萬元,較上年增加24.07萬元。
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250.28萬元,較上年增加24.07萬元,其中基本支出98.1萬元,較上年增加22.33萬元;項目支出152.19萬元,較上年增加1.75萬元。
四、“三公”經費情況
2018年部門“三公”經費預算0.3萬元,較上年減少0.1萬元。其中:公務接待費0.3萬元,較上年減少0.1萬元,主要是因為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精神,壓縮公務接待費用;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,較上年增加(減少)0萬元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(其中,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),較上年增加(減少)0萬元,主要是因為單位無公車。
五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
2018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為0萬元。
(二)機關運行經費
2018年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9.2萬元,較上年增加9.2萬元,主要是因為無公務用車單位的交通補助及辦公用品購置。
(三)政府采購情況
2018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萬元;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;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。
(四)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
截至2017年12月31日,部門所屬車輛0輛,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,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。
(五)預算績效管理情況
六、名詞解釋
1.基本支出: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,包括用于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、印刷費、水電費、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。
2.項目支出: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。
3.機關運行經費:為保障行政單位(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、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
4.“三公”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(境)費。其中,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,以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保險費等支出;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食宿費等支出。
長沙市天心區總工會
2018年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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